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1-003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众华所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众华所成立于 1985 年 9 月,是在上海注册的中国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原名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事务所,事务所更名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众华所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1000003),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序号:000357)
众华所在北京、深圳、河南郑州、江苏南京、安徽合肥、广东广州、浙江杭州及浙江宁波、四川成都、云南昆明等地设立分所。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合伙人:44 人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总人数 1045 人。
2019 年初注册会计师人数 296 人,新注册 54 人、转入 25 人、转出 41 人;
目前有 307 名注册会计师可签字盖章证券类报告,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人数698 人。
3、业务规模
2019 年度业务收入:45,723.40 万元
2019 年净资产金额:3,671.24 万元
2019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数:62 家
2019 年报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收入 6,035.62 万元
2019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房地产业等
2019 年度审计的上市公司资产均值:71.30 亿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众华所累计受(收)到证券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等情况具体如下: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
3.行政监管措施:8 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1)签字注册会计师 1(项目合伙人)
姓名:曹磊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05 年 8 月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合伙人,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特别在企业改制上市、企业重组和资本运作、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决算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负责及签字的项目主要有万业企业(600641)、东方创业(600278)、上海凤凰(600679)、西藏珠峰(600338)、上海新阳(300236)、华建集团(600629)等。
(2)签字注册会计师 2(项目合伙人)
姓名:梁雯晶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2014 年 9 月起从事审计工作,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经理,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参与上市公司项目主要有东方创业(600278)、上海新阳(300236)、华建集团(600629)等。
(3)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沈蓉
执业资质:中国注册会计师
是否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是否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是
从业经历:现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合伙人,从事注册会计师行业逾 20 年,曾负责多家企业 IPO 审计和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年报、企业 IPO、重组兼并等审计业务经验。担任新潮能源(600777)、华建集团(600629)、佳创视讯(300264)、恒为科技(603496)、日播时尚(603196)、海欣股份(600851)等上市公司审计的质量控制复核人。
2、独立性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磊、梁雯晶,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沈蓉符合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2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 万元,
内控审计费用 44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和 2019年度审计费用无差异。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众华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2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4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并将续聘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将此《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审核后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132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 88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44 万元(含税;不包括审计人员住宿、差旅费等费用)。本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四)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