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45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7 月 15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柳营路 305 号 4 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90,283,8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53.6292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建荣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6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胡晗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总裁王喜兵、常务
副总裁梁明、副总裁黄亚婷、副总裁孟宪党、总地质师任小华、财务总监张
树祥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0,283,533 99.9999 200 0.0000 147 0.0000
2、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0,283,533 99.9999 200 0.0000 147 0.0000
3、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0,283,533 99.9999 200 0.0000 147 0.0000
4、 议案名称:《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0,283,533 99.9999 200 0.0000 147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董事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0,275,633 99.9983 8,100 0.0017 147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19 年度监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0,275,633 99.9983 8,100 0.0017 147 0.0000
7、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0,283,533 99.9999 200 0.0000 147 0.0000
8、 议案名称:《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85,216,501 99.9996 200 0.0002 147 0.0002
9、 议案名称:《公司 2020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 股 490,283,533 99.9999 200 0.0000 147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票 票
序 票数 比例(%) 数 比例(%) 数 比例(%)
号
4 公司 2019 年度利 1,566,853 99.9779 200 0.0128 147 0.0094
润分配预案
关于延长为参股公
7 司提供财务资助期 1,566,853 99.9779 200 0.0128 147 0.0094
限的议案
8 关于向控股股东借 1,566,853 99.9779 200 0.0128 147 0.0094
款的关联交易议案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林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7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