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
具体修订如下: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号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职权:
第四十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
下列职权: (十九)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董事、监事履行职责情
…… 况及其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十九)听取董事会、监事会关于董事、监事履行职 (二十)对收购方针对本公司实施的恶意收购,决定采取
责情况及其绩效评价结果的报告; 法律、行政法规未予禁止的且不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1 (二十)对收购方针对本公司实施的恶意收购,决定 的反收购措施;
采取法律、行政法规未予禁止的且不损害公司和股东 (二十一)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
合法权益的反收购措施; 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
(二十一)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 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 会召开日失效;
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十二)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
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登记等具体事宜。
除上述条款的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美克国际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