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6 证券简称:澳柯玛 编号:临2019-009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1月10日,公司曾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青岛澳柯玛信息产业园有限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事项进行了公告,具体详见公司于该日发布的《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收储的公告》(编号:临2019-006)。
2019年1月30日,公司与青岛市黄岛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甲方”)就公司所持有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事宜签署了《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书》。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收储协议主要内容
1、收回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及权属依据
甲方收回公司土地位置位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315号澳柯玛工业园西北角,南辛安河北侧,土地用途均为工业,其中一宗面积为102247.2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70231号、第201170234号,本次全部收回;另一宗总面积为50548.9平方米,本次收回24757.66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为青房地权市字第201165466号。
2、收回土地使用权补偿费用
上述土地和地上资产补偿总值为190927900.23元,为甲方收回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物等资产所有权全部补偿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公司支付其他任何性质的补偿费用。
3、费用支付方式
待本次协议收回土地重新出让且土地出让金全部缴清后,由区财政局核算土地净收益,如土地净收益大于收回土地补偿款,按照190927900.23元拨付相关补偿款;如土地净收益小于收回土地补偿款,按照土地净收益给予补偿。
4、土地交付手续
协议签订后,公司负责在30日内将满足下述条件的土地交付给辛安街道办事处看护管理:
(1)交地范围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地上、地下不存在第三人资产,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无抵押和查封等行为,无任何法律诉讼纠纷;
(2)交地范围涉及的土地、房产办理完产权证注销手续;
(3)乙方应自行拆除交地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地下设施,交地范围内人员撤离,设备物资搬空,土地不存在污染等环保问题;
(4)乙方未在协议约定时间内办理土地及房产证注销手续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执行或依据本协议按规定注销土地及房产证并收回本协议约定补偿土地。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根据本次土地收储交易金额190927900.23元,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可增加2019年税前收益约10000万元,同时,因交易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如土地净收益小于收回土地补偿款,按照土地净收益给予补偿”,因此,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就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