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5 证券简称:国机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2-05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莱州华汽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州华汽”)被债权人莱州千尊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尊汽配”)向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莱州法院”)申请进行破
产重整,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债权人申
请破产重整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1-10 号)。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0 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申)4 号及《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决定书》(2021)
鲁 0683 破 6-1 号,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2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的公告》(临 2021-35 号)。
莱州法院于 2021 年 10 月 22 日召开莱州华汽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请见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临
2021-45 号)。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4 日收到莱州法院下发的《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民事
裁定书》(2021)鲁 0683 破 6 号,裁定终止莱州华汽重整程序,并宣告莱州华
汽破产,具体请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由破产重整
转入破产清算的公告》(临 2022-01 号)。2022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30,莱州法
院组织召开了莱州华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30,莱州华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会议形式
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上召开,会议由莱州法院召集,由法院指定的债权人会议主席主持。
本次会议主要议程:
1、管理人作阶段性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
2、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
3、审议表决莱州华汽《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二、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
莱州华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莱州华汽《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莱州华汽《破产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未经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续将继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自莱州华汽破产重整由法院受理并指定破产管理人后,公司已丧失对其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莱州华汽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由于相关资产变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莱州华汽破产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