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2-016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一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 10 名,非独立董事纪伟毅、赵旭及独立董事任建春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进行了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志宇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确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人员构成并选举公司董事长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聘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2022年12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长春燃气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