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22-004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八届
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事宜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事务所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大信国际会计网络全球成员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2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以及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的事务所,具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吴卫星女士。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262
人,其中合伙人 156 人,注册会计师 1042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18.32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5.6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84 亿元。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8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249.51 亿元,收费总额 2.3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8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杭州中院于2020 年 12 月判决本所及其他中介机构和五洋建设实际控制人承担“五洋债”连带赔偿责任。截至目前,立案执行案件的案款已全部执行到位,本所已履行了案款。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大信受到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5 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近三年从业人员中 2 人受到行政处罚、27 人次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情况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树奇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3 年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8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年已签署或复核本公司、百克生物、吉林高速等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自 2019 至 2021 年,
曾为长春燃气的主审会计师、以及承办过长春希迈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历。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在大信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3年已复核本公司、观典防务等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如下: 2020 年 1 月,吉林
证监局对本所执行上市公司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报商誉减值审计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吉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0〕1 号》,其余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三)审计收费情况
本期拟收费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90 万元,内控审计费 30 万元,较上
一期无变化。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确定。
二、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其 2021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本次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支付费用合理,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及确定其报酬的议案》:续聘大信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财务审计费用为9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仍为30万元。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