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33: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关于长春燃气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回复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2020年12月4日发来的《关于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收悉。经认真自查,现就相关事项回复如
下:
长春长港燃气有限公司作为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不存在影响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
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
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
事项。
特此回复。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