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3 证券简称:长春燃气 公告编号:2018-002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于2018年4
月12日9:0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到
会9人,独立董事杜婕女士委托独立董事王国起参会并代行表决权,公司监事、
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要求,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志超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201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2017年年度报告》及《2017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内容详见201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燃气关于2017年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201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燃气独立董事2017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行》
内容详见201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燃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7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201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长春燃气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201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公司募集资金2017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7年度资产计提减值、坏账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8年4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确定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事宜:
董事会决定,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告。
以上议案一至议案五需经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