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3-053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结果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重审阶段二审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
(1)上诉人(原审原告):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2)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
●结果及涉案金额:重审阶段二审受理,案件尚未判决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否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悉,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药集团”或“上
诉人”)于 2023 年 11 月 14 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最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重审阶段二审案件上诉受理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兹提述本公司公告日期为 2014 年 5 月 7 日、编号为“2014-025”
的公告,公告日期为 2015 年 2 月 27 日、编号为“2015-019”的公
告,公告日期为 2015 年 5 月 6 日、编号为“2015-050” 的公告,公
告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 9 日、编号为“2015-096”的公告,公告日期
为 2018 年 7 月 27 日、编号为“2018-071”的公告,公告日期为 2019
年 7 月 2 日、编号为“2019-049”以及公告日期为 2023 年 7 月 10 日、
编号为“2023-037”的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浙江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福建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杭州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和武汉加多宝饮料有限公司(前述六被告统称 “六加多宝公司”)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因侵犯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共计 29.30 亿元的民事诉讼案件。
二、案件的进展情况
上诉人广药集团不服重审阶段一审判决,依法向最高院提起上诉,并收到最高院关于“王老吉”商标法律纠纷诉讼案件的重审阶段二审案件上诉受理通知书,案件的上诉请求如下:
1、撤销 (2020)粤民初 4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改判六加多宝公司
连带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 293,015.55 万元;
2、本案重审阶段一审、二审诉讼费由六加多宝公司承担。
三、是否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本次案件重审阶段二审受理对本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
四、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内)是否还存在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达到披露条件尚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最高院《案件受理通知书》【(2023)最高法民终 368 号】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