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 2021-01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达股份”)第九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6 人,实到董事 6
人,其中董事张必书先生、独立董事周建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黄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收到董事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
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原因,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董事会同意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刘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王延俊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帅巍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总会计师。
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致力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优化,对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和董事会对刘军先生、王延俊先生和帅巍先生在担任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提名罗晓东先生、刘应刚先生、
蒲堂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上述三名候选人的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附后)
1、选举罗晓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刘应刚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蒲堂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19)。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
二、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宏达股份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持有四川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信托”)22.1605%股权,2019年末公司对四川信托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216,323.08 万元(经审计数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0 年 1-9 月权益法核算公司已确认的四川信托投资收益及其他综合收益合计-25,906.09 万元,减值金额为 190,416.99 万元。
本次对四川信托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金额计入公司 2020 年度损益,对
公司 2020 年度损益的影响金额为-190,416.99 万元,公司 2020 年末的总资产和
净资产均减少 190,416.99 万元。本次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在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反映。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需要说明的是,公司对四川信托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会计准则所作出的估计,是会计处理的一种专业判断,并非管理层放弃维护所持四川信托股权价值的努力,公司管理层仍然会尽可能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努力主张公司所持四川信托的股权权益,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0)。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46,326,308.10 元,其中母公司 2020 年实现净利润-2,199,435,051.79 元,截至2020 年度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5,555,756,705.31 元。
鉴于截至 2020 年末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
及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经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246,326,308.10 元 , 截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弥补亏损为
1,835,874,411.21 元,公司实收股本 20.32 亿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
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1)。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绩效考核结果,董事会对公司高管人员 2020 年度薪酬予以确认。
涉及相关利益的董事黄建军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其他 5 名董事参与表决。
该议案表决情况: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核销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制度等规定,为真实、
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对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无
法收回的呆坏账予以核销,合计金额为 6,197.24 万元。本次核销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 2020 年净利润和其他财务指标无影响。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资产核销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符合资产实际情况。资产核销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应各项资产状况,可以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将本次资产核销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宏达股份关于资产核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1-022)。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董事会关于对审计机构出具的 2020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
项说明》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
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宏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宏达股份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宏达股份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 202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刊登于 2021年 4 月 30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议案表决情况: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 2021 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战略发展所需资金,根据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以及国家金融政策,结合公司投融资计划,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