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证券代码:600331 公告编号:临2009—007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宏达股份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
知于2009 年2 月27 日发出,会议于3 月2 日在宏达国际广场28 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刘沧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名,实到7 名,独立董事何志尧
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吴显坤代为表决,董事刘汉先生委托董事杨骞先生代为表决。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
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四川宏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云南金鼎
锌业有限公司9%股权和四川宏达金桥大酒店有限公司98%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宏达股份拟收购宏达集团持有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9%股权、四川宏达金
桥大酒店有限公司98%股权,交易方式为以现金方式分期支付,交易价格以资产
评估机构对交易标的进行评估后协商确定,目标资产的转让价款为101,734.29
万元,具体交易内容请参阅关联交易公告。
因宏达股份与宏达集团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按照《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
董事会审议前已获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关联董事刘沧龙先生、刘汉先生、杨骞先
生、牟跃先生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三名独立董事就关联交易
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已超过公司2007年末净资产的5%,尚须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
的批准,与该等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什邡宏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平原
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2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编号:临2009
-010)。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3 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