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4-024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236,868,686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9.90 元,共计募集资金 2,344,999,991.4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税)人民币 13,224,999.96 元(含税总额为人民币13,724,999.96 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 500,00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331,774,991.44 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11月 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不含税)7,355,923.86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324,695,954.38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0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32,469.60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171.6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B3 22,000.00
行借款
项目投入 C1 12,603.16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5,407.26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C3 21,000.00
行借款
项目投入 D1=B1+C1 12,603.1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5,578.88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 D3=B3+C3 43,000.00
行借款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 182,445.32
D1+D2+D3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82,445.32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通控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
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市支 19350101046660330 98,749.50
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1204085029266666628 83,004.5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389681997725 600.2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33050163612709888899 91.05
合 计 182,445.3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本公司承诺用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大尺寸射频压电晶圆项目、新型高效晶体生长及精密加工智能装备项目,分别在江苏徐州和浙江海宁实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932.87 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10534 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投项且先期投入的自筹资金 1,932.87 万元
人民币予以置换完毕。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八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八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自有外汇等结算方式来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所需的款项,之后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转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基本账户。截至 2023 年 12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置换 9,980.55 万元。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750 号)。经鉴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天通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天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 2023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通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3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
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天通股份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 年度
编制单位: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