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0 证券简称:天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1-028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不存在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召开前不存在补充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刊登于 2011
年 12 月 2 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会议于 2011 年 12 月 17 日上午 10 点 30 分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 三 ) 出 席 本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和 代 理 人 共 15 人 , 代 表 股 份
195,234,0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588,818,400 股的 33.16%。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潘建清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票为 195,234,092 股,占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票为 0 股;弃权票为 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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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国浩律师集团(杭州)事务所张立民、俞婷婷律师见证。该
所律师认为:天通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一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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