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 2021-012 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一、拟聘任境内审计师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 人,注
册会计师 1,75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00 人。
信永中和 2019 年度业务收入为 27.6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为 19.0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6.24 亿元。2019 年度,信永中和上
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00 家,收费总额 3.47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17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 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
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19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罗军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6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石柱先生,199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照进先生,2007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1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请信永中和执行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包括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及年度内部控制专项审计工作),年度审计费合计人民币273.67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 193.67 万元,内部控制专项审计费 8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与上一年审计费用持平。
(三)本所认定应予以披露的其他信息
无
二、续聘境外审计师的情况说明
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2020年年度审计工作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的原则和立场,勤勉尽责,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公司拟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
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
三、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境内审计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RSM 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续聘 RSM 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RSM 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 RSM 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境外审计师的事项提交公司 2021 第二次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境外审计师,较好地完成了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境内审计师,续聘RSM石林特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境外审计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其聘金的议案。
(五)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