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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8 沪市 中盐化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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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8:中盐化工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1-08-25

600328:中盐化工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00328    证券简称:中盐化工  公告编号:(临)2021-062

          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6 年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07 号文核准,中盐内蒙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盐化工”)由主承销商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向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安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 7 名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不超过10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定价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8,913,043 股,每股
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9.20 元,截止 2016 年
1 月 29 日止,公司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 725,999,995.60 元,扣除与发行
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8,718,913.04 元,募集资金净额 707,281,082.56 元。
上述资金已于 2016 年 1 月 29 日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证
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0040 号)验证确认。

  (二)2020 年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661 号文核准,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 亿元,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即 131,409,321 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由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天赪汇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鞍钢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增全周期资产管理产品)、上海铂绅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嘉石大岩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大岩定晟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中核(浙江)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焦贵金、惠州讯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增新机遇资产管理产品)、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何慧清、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共计 21 名投资者以货币资金认购。本次实际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 121,580,547 股,发行价格为 6.58 元/股,2020 年 4 月
20 日止,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799,999,999.26 元,扣除承销费用(含税)人民币 16,000,000.00 元后,实际收到货币资金人民币 783,999,999.26元,扣除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 421,580.55 元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3,578,418.7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G10930 号)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中盐化工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
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一)2016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乌素图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开立了账户号为 154044590394 的银行账户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斯太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开立了账号为 05463201040013710 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2016 年 2 月 24 日,中盐化工、保荐机构招商银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与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三方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的责任。自协议签署之后,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相应职责。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巴彦浩特    154044590394          498,481,086.96        7,252.42  活期

分行乌素图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乌斯    05463201040013710    208,799,995.60            41.83  活期

太支行

 合计                                  707,281,082.56        7,294.25

  本期截止日余额说明: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浩特分行乌素图支行,账号:
154044590394,该账户 2021 年 1-6 月累计发生账户管理费用 350.00 元、
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13,871.85 元,2021 年 6 月末募集资金账户结余
7,252.42 元。

  ( 2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乌 斯 太 支 行 , 账 号 :
05463201040013710,该账户 2021 年 1-6 月累计发生账户管理费用 1.00
元、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84.69 元,2020 年末募集资金账户结余 41.83 元。
  (二)2020 年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审议,同意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支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开立了账户号为631939018 的银行账户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斯太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开立了账号为 05463201040020509 的银行账户,作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 2020 年5 月 11 日与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拉善左旗乌斯太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内容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

呼和浩特市大    631939018            391,999,999.26            0.00    注销

学东街支行
 中国农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    05463201040020509    392,000,000.00            0.00

司阿拉善左旗                                                                注销

乌斯太支行

  合 计                            783,999,999.26            0.00

  本期截止日已注销账户说明: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七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0 年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议案》,同意注销中国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支行、账户号为 631939018
的银行账户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斯太支行、账号为05463201040020509 的银行账户。

  三、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一)公司于 2016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募投项目变更议案,将原募投项目“新建年产 8000 公斤盐藻基地建设项目和盐藻等保健食品车间建设项目”,变更为“2 万吨/年工业金属钠项目、3.1 万吨/年液氯项目和 1.2 万吨高品质液态钠项目”。

  (二)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募投项目变更议案,将原募投项目“‘盐藻屋’健康产品体验店建设项目和中蒙药提取车间 GMP 三期及配套物流仓库项目”,变更为“1 万吨/年三氯异氰尿酸提质增效产业升级及 1.5 万吨/年氰尿酸环保节能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三)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投项目变更议案,将募投项目“兰太药业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年产 500 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四)公司于2020年1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议案,将原募投项目“年产 20 万吨精制盐技改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4万吨糊状 PVC 项目”。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6 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

  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708,897,468.81 元,其
中 20 万吨精制盐技改项目累计投入 104,180,030.72 元;2 万吨/年工业
金属钠及 3.1 万吨/年液氯项目累计投入 196,861,093.10 元;1.2 万吨高
品质液态钠项目累计投入 25,999,121.21 元;1 万吨/年三氯异氰尿酸提质增效产业升级及 1.5 万吨/年氰尿酸环保节能循环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 67,041,614.04 元;兰太药业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8,738,711.48 元;中蒙药提取车间 GMP 三期及配套物流仓库项目累计投入 8,590,128.06 元;年产 500 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31,770,970.2元;年产4万吨糊状PVC项目累计投入55,715,800元;补充流动资金 210,000,000.00 元,募投项目累计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2)2021 年 1-6 月募投项目投入情况

  2021 年 1-6 月,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
投资额 20,942,716.36 元已完成置换,均为年产 500 吨核级钠生产装置产业升级技术改造项目。募投项目 2021 年 1-6 月投入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 年 1 月 2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不超过 1 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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