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
动幅度(%)
营业收入 1,007,017,588.99 10.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7,158,710.21 5.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27,232,280.30 103.20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715,581.99 -88.76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31 5.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31 5.4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82 增加 0.03 个百分点
本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年度末增减变动
幅度(%)
总资产 5,713,352,483.33 5,840,942,348.91 -2.1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3,261,093,896.18 3,244,355,862.49 0.52
权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157,002.7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
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 363,690.59
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430,688.7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减:所得税影响额 -92,880.26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196,173.06
合计 -73,570.08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变动比例(%) 主要原因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3.20 主要是经营利润较同期增加所致。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8.76 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
同期增加 18,760.30 万元所致。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45,291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0
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 质押、标记
持股 限售条 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比例 件股份
(%) 股份 数量
数量 状态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395,552,372 44.71 0 无 0
司 法人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 境内非国有 11,004,081 1.24 0 无 0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法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 未知 7,635,864 0.86 0 无 0
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五组 未知 5,434,221 0.61 0 无 0
合
BARCLAYS BANK PLC 未知 5,106,365 0.58 0 无 0
华建栋 境内自然人 4,945,000 0.56 0 无 0
王健 境内自然人 4,604,456 0.52 0 无 0
UBS AG 未知 4,181,172 0.47 0 无 0
高兵华 境内自然人 3,829,800 0.43 0 无 0
何小春 境内自然人 3,685,300 0.42 0 无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 股份种类及数量
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 395,552,372 人民币普通股 395,552,372
司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 11,004,081 人民币普通股 11,004,081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申万菱信医药先锋股票型证券 7,635,864 人民币普通股 7,635,864
投资基金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零五组 5,434,221 人民币普通股 5,434,221
合
BARCLAYS BANK PLC 5,106,365 人民币普通股 5,106,365
华建栋 4,945,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45,000
王健 4,604,456 人民币普通股 4,604,456
UBS AG 4,181,172 人民币普通股 4,181,172
高兵华 3,829,800 人民币普通股 3,829,800
何小春 3,685,300 人民币普通股 3,685,3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与高兵华先生为一致行动人
的说明 关联关系。未知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股 上述股东中“何小春”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
东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2,856,976 股、普通证券账户持有 828,324 股,合计持有
情况说明(如有) 3,685,300 股。
持股 5%以上股东、前 10 名股东及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