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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7 沪市 大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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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东方:大东方关于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0

大东方:大东方关于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4-01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2 年,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8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3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42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171.4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4,627.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3,580.35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2 家,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6,311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89.1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5 次、自律监
管措施 3 次,12 名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 1 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明,2010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 12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 12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2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派克新材 (605123)、亚太科技(002540)、新锐股份(688257)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 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武勇,2004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 7 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 年 7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审计有江南水务(601199)、模塑科技 (00070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1995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10 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 年 1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0 年 3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 芯 朋 微 (688508) 、江南水务 (601199)、亚星锚链 (60189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 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赵明        无            无          无            无

 2    武勇        无            无          无            无

 3    张雷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以上一年实际支付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 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公证天业”在本年度审计中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 工作中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等为基础协调确定,拟给予“公证天业”为本公司提
 供的 2023 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118.80 万元、2023 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服务报酬为 30.0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48.80 万元,与上一期(2022 年度)
 提供的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报酬基本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审查后认为:“公证天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
知识、相关的执业证书及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也未发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参与公司年审人员存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执业障碍,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建议以上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九届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给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3 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118.80
万元、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 3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48.80 万元;
同意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 2023 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的书面文件

  3、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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