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2-011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曾用名: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 1982 年,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性质会计师事务所,2019 年更名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张彩斌,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49 名、注册会计师 318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30 人。
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4,957.3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8,190.38 元,
证券业务收入 17,426.03 万元。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59 家,涉及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审计收费总额 5,474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5,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通知规定。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需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公证天业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4 次,5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1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夏正曙,1995 年 7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4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9 年 10 月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大东方(600327)、模 塑科技(000700)、展鹏科技(603488)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诗雪,2013 年 6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 年 10 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 7 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1 年 10 月开始为本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洪汇新材(002802)、中设 股份(002883)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雷,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1993 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0 年 3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江南水务(601199)、亚星锚链 (601890)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 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1 夏正曙 无 无 无 无
2 孙诗雪 无 无 无 无
3 张雷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公证天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以上一年实际支付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 会计处理的复杂程度,以及“公证天业”在本年度审计中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 工作中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等为基础协调确定,拟给予“公证天业”为本公司提
供的 2021 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93 万元、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
服务报酬为 3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23 万元,与上一期(2020 年度)提供的财务
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服务报酬基本相同。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审查后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参与年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相关的执业 证书及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 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
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建议以上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预沟通,公司独立董事唐松、李柏龄、居晓林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董事会在审议《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时相关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给予“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1 年度财务类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93 万元、
2021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报酬为 30 万元,合计人民币 123 万元;同意继续聘
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以 2021 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实际审计工作业务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本次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2021年度审计报酬事项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执业资格证照。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