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1-01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健高医疗”部分股权暨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高医疗”)
投资金额: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均瑶医疗”)拟出资16,502.34万元受让薛强所持“健高医疗”27.5039%
股权、出资 3,177.66 万元受让上海赋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上海赋桐”)所持“健高医疗”5.2961%股权后,再出资 3,000
万元对“健高医疗”进行增资。通过上述受让及增资,公司合计出资
22,680 万元,获得“健高医疗”36%的股权。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未发现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相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受让股权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
过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均瑶医疗”拟出资 16,502.34 万元受让薛强所持“健高医疗”27.5039%股权、出资 3,177.66 万元受让“上海赋桐”所持“健高医疗”5.2961%股权后,再出资 3,000 万元对“健高医疗”进行增资(认购“健高医疗”新增注册资本 32.8798 万元)。通过上述受让及增资,公司合计出资 22,680 万元,获得“健高医疗”36%的股权。
“健高医疗”是一家主要从事儿童生长发育管理的连锁医疗机构,下属第一家门诊部成立于 2007 年,从建立伊始,一直专注于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领域,在身高管理、矮小症及性早熟的诊治上已经形成良好的口碑。“健高医疗”目前已在上海、北京、杭州、温州、宁波、武汉、成都等十几所城市先后设立了 15 家医疗机构。
“健高医疗”严格执行中美儿童内分泌诊疗规范指南,为不同需求的孩子提供定制化、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同时为孩子建立专属管理师团队,形成全方位生长发育管理。在设备上拥有国际化身高测量量具、人工智能 AI 骨龄监测及评估系统、西门子生化检测仪器等专业医疗设备。“健高医疗”在一二线城市的大型公立医院周边开始儿科门诊,各门诊部主要业务围绕“长高”展开,为前来就诊的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对患者进行必要的检查后,结合患者的自身状况,制定个性化的治疗用药方案,目前生长激素药物销售为其核心业务。
公司拟通过对“健高医疗”股权的受让及增资,充分发挥控股子公司“均瑶医疗”专业团队能力,整合市场资源,切入医疗健康行业,拓展公司在健康产业的布局,以逐步实施公司以零售主业为核心、同时培育医疗健康业务的“双核心主业”定位,以实现“大消费+大健康”的未来发展战略。
本次拟受让股权事项,依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
估报告,受让股权及增资的估值、定价遵循市场公允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本次收购股权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未发现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根据相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受让股权及增资事项,经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主体基本情况
1、股权受让方: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略)
2、股权出让方:薛强
性别:男
国籍:中国(户籍:吉林省长春市)
最近三年职业和职务:任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
3、股权出让方: 上海赋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福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
成立日期:2019 年 05 月 28 日
合伙期限:2019 年 05 月 28 日至 2049 年 05 月 27 日
主要经营场所: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金沙江路 3131 号 5 幢 J1351 室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企业住所:上海市嘉定区真新街道金沙江路 3131 号 5 幢 JT340 室
4、成立日期:2018 年 12 月 12 日
5、营业期限:2018 年 12 月 12 日至 2048 年 12 月 11 日
6、法定代表人:薛强
7、注册资本: 657.5964 万元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医疗技术、食品技术、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医疗器械的研发,一类医疗器械、日用百货、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销售,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服务(除互联网上网服务),云平台服务,云软件服务,计算机数据处理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交易标的本次受让及增资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元) 持股比例
1 薛强 4,100,000 62.3483%
2 上海赋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7.6034%
3 上海伊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0,000 7.6034%
4 上海懿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6.0828%
5 宁波瑾瑶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2,222 4.9000%
6 上海希菲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0,000 3.0414%
7 宁波强华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3,333 2.9400%
8 沐金(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1,520 2.0000%
9 上海少凡企业管理咨询中心 128,889 1.9600%
10 共青城景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0,000 1.5207%
合计 6,575,964 100.0000%
10、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出具的“天职业字[2021]24542 号”审计报告,“健高医疗”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2,647.21 18,231.68
负债总额 6,362.52 8,445.86
净资产 6,284.69 9,785.82
项目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营业收入 78,830.47 122,336.84
营业成本 77,798.00 119,703.65
利润总额 1,216.81 2,929.68
净利润 1,170.41 2,249.45
11、交易标的定价依据
交易标的经过具有相关评估业务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 0599 号”-《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
最终评估结论,即: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健高医疗技术(上海)
有限公司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所有者权益(单体)账面值为 5,825.24 万元,在保持现有用途持续经营前提下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为 60,400.00 万元,增值额为 54,574.76 万元,增值率为 936.87%。
综上评估结果,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健高医疗技术(上
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人民币 60,400.00 万元×27.5039%股权”为基础,“均瑶医疗”拟受让薛强所持该部分股权的受让价为 16,502.32 万元;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评估价值人民币 60,400.00 万元×5.2961%股权”为基础,“均瑶医疗”拟受让“上海赋桐”所持该部分股权的受让价为 3,177.68 万元;上述受让价较按基准日以收益法计算的该部分股权价值的比值为 99.34%。上述受让完成后,“均瑶医疗”以同等对价向“健高医疗”再行增资人民币 3,000 万元。
12、交易标的未发现存在抵押、质押、司法冻结及其它任何限制转让或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13、交易标的所涉及公司未存在本公司为其进行担保、委托该公司理财等事项。
14、本次交易标的未涉及有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的事项。
四、拟签协议主要内容
(一)交易价格
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沃克森国际评报字(2021)第 0599 号《上海均瑶医疗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拟收购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健高医疗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健高医疗”全部股权评估值为 60,400 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以“健高医疗”的全部股权价值为 60,000 万元,作为本次交易的价格。
“均瑶医疗”拟投资人民币 22,680 万元,其中 3,000 万元用于认购“健高
医疗”新增注册资本,19,680 万元用于购买“健高医疗”存量股权,具体如下:
“均瑶医疗”以 3,000 万元认购“健高医疗”新增加的注册资本 32.8798 万
元;
“均瑶医疗”拟以 16,502.34 万元受让薛强先生持有的“健高医疗”180.8647万元出资额;
“均瑶医疗”以 3,177.66 万元受让上海赋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