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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7 沪市 大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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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7:大东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7

600327:大东方七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 2020-03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 9 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 9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2、《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3、《2020 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4、《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1、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 0400号”-《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的“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限
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44,600 万元×25%股权”为基础,向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该部分股权的转让价为 13,448 万元,较按基准日评估值计算的该部分股权价值溢价 20.61%。

  2、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沪申威评报字(2020)第 0401号”-《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东方汽车有限公司拟转让持有的南通东方永达佳晨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该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
以 2019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经收益法评估的“无锡永达东方汽车销售服务有
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 31,300 万元×40%股权”为基础,向上海永达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该部分股权的转让价为 12,738 万元,较按基准日评估值计算的该部分股权价值溢价 1.74%。

  根据相关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次受让股权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同意:提名高兵华先生、席国良先生、倪军先生、王精龙先生、张志华先生、邵琼女士六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同意提名唐松先生、李柏龄先生、居晓林先生三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其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要求,未发现有相关监管机构、部门确定为市场禁入者的情形。


  本提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6、《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同意:于 2020 年 11 月 23 日(周一)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 2:0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转让其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选举董事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监事的议案》;股权登记日为 2020年 11 月 17 日(周二)。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7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高兵华先生,1971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均瑶集团航空投资部总经
理、均瑶集团电子商务业务单元总经理、均瑶集团战略与投资部总监、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五届董事会董事,第六、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席国良先生,1963 年 3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会计师。曾任无锡市糖业烟
酒公司财务科会计、无锡市贸易局财务科副科长、无锡交电站副总经理、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及公司总经理。

    倪军先生,1968 年 8 月出生,大学学历。曾任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家电分公
司副经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视听分公司经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二百商厦总经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总经理助理、无锡商业大厦集团副总经理,现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汽车事业部总经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张志华先生,1975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历,EMBA 硕士学位。曾任江苏天衡
会计师事务所任审计助理职务、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任审计经理、均瑶集团航空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助理职务、均瑶集团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苏无锡商业大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现任上海世外教育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总裁助理;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至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邵琼女士,1982 年 6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曾任上海均
瑶(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上海均
瑶(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行政企管部总经理、上海东瑞保险代理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宝镜征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历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王精龙先生,1975 年 12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曾任安徽铜陵顺安粮油公司主管会计、江苏三朵花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均瑶集团乳业股份公司财务部长及财务总监,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唐松先生,1980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曾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现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助理。在国内外权威学术期刊发表数十篇论文,主持多项国家级课题,曾获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申万宏源奖教金优秀奖等荣誉。

    李柏龄先生,1954 年 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高级会计师、注册
会计师。曾任上海经济管理干部学院财会教研室主任、财会系主任、审计处处长,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部经理,上海华大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上海白猫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总经理、财务总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其主要著作《高级财务管理学》、《财务管理》获上海市成人教育优秀教材奖,并曾获国家经委上海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先进工作者、上海市企业管理讲师团优秀教师、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财务监管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居晓林先生,1976 年 8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中航浙江
有限公司法务、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全球董事局董事、副主任、香港分所及跨境争议解决部负责人。曾获评第三届上海市“浦东新区十大优秀青年律师”、入选司法部“全国千名涉外律师人才名单”等荣誉,目前获聘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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