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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7 沪市 大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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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27:大东方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8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18-002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8年4月

4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由

董事长高兵华先生主持,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会董事8人,其中:杨芳独立董

事因另行公务,会前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出具书面授权委托书,委托张鸣独立董事代为发表意见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主要内容如下: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 年度实现

净利润270,936,234.82元,其中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为 261,263,582.41元,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

177,343,692.06元。按母公司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77,343,692.06元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17,734,369.21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

润748,690,550.35元,并扣除2016年度分配利润113,433,271.40元后,本次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94,866,601.80元(合并报表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43,567,827.00元)。拟如下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以实施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567,166,357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

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红股1股,并以资本公

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2股;共计分配现金红利85,074,953.55元、红股

56,716,636股,资本公积转增113,433,272股。

    五、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六、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七、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九、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审议并通过《2018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公司拟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对于其2018年度的审计费用,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以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为基准,结合2018年度审计工作业务

量的相应比例增减情况进行调整。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2017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均在报告期

初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范围内;公司预计涉

及的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涉

及项目的交易各方在交易定价等方面均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和市场原则,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三、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2018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本次预计2018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

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整体风险可控。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五、审议并通过《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18年5月8日(周二)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2:00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审议内容为《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7年度

董事会报告》、《2017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17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

办法》、《关于续聘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2018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听取《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

职报告》;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2日(周三)。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