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托管理房地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避免同业竞争,根据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就避免同业竞争而出具的承诺函,华发集团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珠海铧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分别将华发国际海岸花园 9#、10-a#、10-b#地块工程全流程管理业务、横琴保险金融总部大厦项目托管给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避免同业竞争,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珠海铧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委托方”)拟通过单一来源采购的形式,分别将华发国际海岸花园 9#、10-a#、10-b#地块工程全流程管理业务、横琴保险金融总部大厦项目托管给公司。
上述委托方均为华发集团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了表决,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受托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投标事宜、确定具体受托公司、签订相关托管协议等。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886599292
2、成立时间:2009 年 5 月
3、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基地 8 栋
4、法定代表人:周吉林
5、注册资本:111,037.6068 万元
6、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企业管理;房地产经纪。(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经营;旅游业务;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95.7964%
股权,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4.2036%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5,463,228.27 万元,净资产
1,618,328.20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146,642.38 万元,净利润 253,893.24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5,559,881.02 万元,净资产
1,165,845.48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35,093.64万元,净利润152,158.61万元。
9、截至公告披露日,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资信状况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铧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2UAGL2R
2、成立时间:2019 年 1 月
3、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 58 号 3006
4、法定代表人:罗衔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6、主营业务:从事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物业管理、销售及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00%股权。
8、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总资产为 111,499 万元,净资产 9,919
万元;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7 万元,净利润-7 万元。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16,455 万元,净资产 9,919
万元;2023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30 万元,净利润-0.23 万元。
9、截至公告披露日,珠海铧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信状况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托管主要内容
(一)托管范围及内容
华发国际海岸花园 9#、10-a#、10-b#位于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湾仔片区,南湾大道西侧,总用地面积约 70,276 平方米,总规划计容建筑面积约 376,258 平方米,规划功能为住宅、办公、酒店及商业。
横琴保险金融总部大厦计容建筑面积为 71,534.4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商务酒店办公、普通办公、人才公寓、商业等。
托管内容为工程全流程管理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管理、成本管理、报建、现场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事宜。
(二)托管期限
签订协议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结算完成,并支付完应付的工程全流程管理费及完成质保期客服工作为止。
(三)招标控制价
以实际发生且经双方确认的建设投资额(简称“建设投资”)作为计算基数支付工程全流程管理费。收费标准如下:
①若委托项目实际建设投资低于 20 亿元,委托项目工程全流程管理费为建设投资的 6%;
②若委托项目实际建设投资在 20 亿元以上(含本数)低于 30 亿元,委托项
目工程全流程管理费为建设投资的 5.5%;
③若委托项目实际建设投资在 30 亿元以上(含本数),委托项目工程全流程管理费为建设投资的 5%。
托管期间设置工程考核机制,若委托方给予奖励的,奖励金额合计不超过工程全流程管理费用总额的 10%;若发生违约情况,则按约定对工程全流程管理费进行相应扣减。逾期里程碑节点,发生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防疫、维稳重大责任事件等,每发生一次按照工程全流程管理费暂定总额的 2%作为违约金。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华发集团就同业竞争向公司出具的承诺函,华发集团将与本公司形成同业竞争的项目托管给本公司,既解决了同业竞争问题,亦为本公司带来合理的收益。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 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管理房地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受托管理房地产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郭瑾、许继莉、张延回避了表决),并授权经营班子具体办理本次受托管理项目地块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投标、确定具体受托公司、确定奖惩细则、签订相关协议等。
公司独立董事张学兵、丁煌、高子程、王跃堂、谢刚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交易是为了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符合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就同业竞争向公司所出具《承诺函》。此次关联交易定价参考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的市场价格水平,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四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