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2 证券简称:天房发展 公告编号:2021—058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房
发展”)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20 日和 12 月 2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2021年1-9月份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1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8.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37.74%,公司业绩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拟将所持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 17.61%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津投资本,本次交易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20 日和 12 月 2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向控股股东天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投资本”)
征询核实,津投资本回函如下:
1、津投资本确认,截止目前,除天房发展已披露的《关于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债务重组的关联交易公告》相关事项外,津投资本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天房发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转让、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等可能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的重大事项。
2、津投资本确认,在天房发展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核查,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查,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市场热点概念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亦未发现其他可能对上市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12 月 20 日和 12 月 2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
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根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出现下滑,其中:2020 年度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7.53 亿元,较 2019 年下降 71.2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25.17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878.06%。2021 年 1-9 月份公司实现
营业收入 10.11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8.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1.34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537.7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项目的开工、施工及销售情况不及预期,公司业绩存在进一步下降的可能。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生产经营风险。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拟将所持控股子公司天津吉利大厦有限公司 17.61%股权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津投资本,双方同意以津投资本持有的对天房发展 21,052.34 万元债权进行冲抵方式支付股权对价,对公司业绩无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 12 月 15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三、相关风险提示”中所述事项外,公司没有其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市房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