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20 900947 公司简称:振华重工 振华 B 股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振华重工 600320 振华港机
B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振华B股 900947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孙厉
电话 021-50390727
办公地址 上海市东方路3261号
电子信箱 IR@ZPMC.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86,669,256,348 78,213,168,723 10.8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5,513,344,477 15,168,470,117 2.27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3,408,807,622 12,496,366,687 7.3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79,886,004 15,406,558 1,716.67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70,623,244 70,572,558 0.07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1,393,338,700 -130,062,206 不适用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1.83 0.02 增加1.81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52 0.001 5,100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52 0.001 5,100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05,64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不适用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结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的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中交集团(香港)控股有限 境外法 17.401 916,755,840 0 无
公司 人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 16.239 855,542,044 0 无
人
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 12.589 663,223,375 0 无
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
银施罗德新生活力灵活配置 未知 0.59 31,095,221 未知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0.54 28,626,153 未知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 未知 0.38 19,855,920 未知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VANGUARD EMERGING MARKETS 未知 0.32 16,888,846 未知
STOCK INDEX FUND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 未知 0.28 14,984,776 未知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VANGUARD TOTAL
INTERNATIONAL STOCK INDEX 未知 0.28 14,924,161 未知
FUND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 未知 0.27 14,388,620 未知
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上述前十大股东中,中交集团(香港)控股有限公
司、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
限公司属关联方企业。公司未知其余股东之间是否存在
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不适用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债券余额 利率(%)
上海振华重
工(集团) 22 振华 重
股份有限公 工
司 2022 年 MTNO01(科 102281893 2022-08-22 2099-12-31 500,000,000 3.22
度第一期中 创票据)
期票据(科
创票据)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指标 报告期末 上年末
资产负债率 78.56% 76.83%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3.31 2.33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