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4-013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确认,公司 2023年度实现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8,496,607.16 元,截至 2023 年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11,456,294.30 元。
2024 年 3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定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年度未分配利润为负,公司结合当前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三、公司 2023 年度拟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的原因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回报,鉴于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累
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同
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并同
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