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1-052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
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
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水平,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提高公司产融协
同服务能力,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支持,公司决定增设“供应链事业部”,
拟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业务服务,为此拟在原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供应链
管理服务”等相关内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安
徽省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条款内容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互联网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互联
信息服务,金融信息咨询服务,经济信息 网信息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咨询,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及服务;投资 理咨询;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管理及咨询;广告业务;房屋租赁;物业 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以自有资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金从事投资活动;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物业管理;国内贸易代理;供应
链管理服务;金属制品研发;金属制品销
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
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制造;
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结构
制造;金属结构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
质建筑材料制造;轻质建筑材料销售;新
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
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建筑防水卷材产品
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
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 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 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 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
制。 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权、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
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
股东权利。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违反法律、行政法
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
定,导致公司或者其股东遭受损失的,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具体以工商行政管
理部门登记为准。
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
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
记、备案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