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临 2021-019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 年度公司实现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999,996.98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43,351,022.43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301,655,901.49 元。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定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第一
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及母公司报表净利润均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目前所处行业现状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为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董事会提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2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