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8 证券简称:新力金融 公告编号:2020-007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披露前,华泰证券资管-招商银行-华泰家园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泰资管”)持有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4,356.51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8.4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8 日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85),华泰资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 30,801,6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后
15 个交易日(即 2019 年 10 月 30 日)起 6 个月内,在任意连续 90 天内减持不
超过 513.36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1,026.7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公告
日起 6 个月内,在任意连续 90 天内减持不超过 1,026.72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
股本的 2%,6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2,053.44 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4%;
2020 年 2 月 4 日,公司披露了《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 2020-003),截至 2020 年 1 月 30 日,华泰资管减持计划时间
过半,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479.65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3%。
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1 日收到华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华
泰家园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出具的《关于新力金融(600318.SH)的减持进
展告知函》。华泰资管于 2020 年 2 月 20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 2,599,9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1%;截至 2020 年 2 月 20 日,华泰资管已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39.64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已达到计划减持数量的一半。本次减持计划尚未
实施完毕。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协议转让取得:
华泰资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43,565,100 8.49%
43,565,1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减持
价格 当前
股东 减持数量 减持 减持 减持总金额 当前持股数
减持期间 区间 持股
名称 (股) 比例 方式 (元) 量(股)
(元/ 比例
股)
2019/10/30 集中
华泰 6.68
7,396,431 1.44% ~ 竞价 51,692,325.86 36,168,669 7.05%
资管 -7.57
2020/2/20 交易
截至目前,华泰资管尚未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是 √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华泰资管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五)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在减持期间内,华泰资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
继续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特此公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