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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316 沪市 洪都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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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都航空: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之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0-07-06

股票简称:洪都航空 股票代码:600316 公告编号:临【2010-010】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关联方签署《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之
    增资意向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共同投资尚处于意向性阶段,存在不确定性;
    2、 本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尚需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履行
    内部决策程序,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经友好协商,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洪都航空”)与关联方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航锂电”)、四川成飞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成”)、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中航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天津裕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裕丰投资”)于2010 年7 月5 日签订了《中航锂电(洛
    阳)有限公司之增资意向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意向协议》”),对
    增资中航锂电的合作意向进行了约定。
    一、《增资意向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增资价格
    本协议各方对中航锂电增资的价格以经有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备案后的中航锂电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净资产值为准。
    2、增资资金缴付
    本次增资资金分两期缴纳:第一期出资:增资协议正式签署之日起30 日内,裕丰投资及/
    或其管理的投资基金拟以货币资金约15,500 万元、中航投资拟以货
    币资金约4,500 万元、洪都航空拟以货币资金3,800 万元、成飞集成
    拟以货币资金约2,000 万元、中航工业等其他投资者拟以货币资金约
    6,000 万元-7,500 万元缴付出资。
    第二期出资:成飞集成完成非公开发行且募集资金到位后30 日
    内,拟以货币资金100,000 万元缴付出资。
    经协议方协商同意,在本次增资过程中可以引进其他投资者对中
    航锂电进行增资,投资者及其投资金额需在正式签署的增资协议中予
    以明确。
    3、期间损益
    协议各方同意中航锂电在相关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由协议各
    方按其在相关期间实际持有的出资比例享有或承担。
    4、违约责任
    协议方不履行本协议义务或职责导致其他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
    需予以赔偿。
    本协议各方同意,本次增资因任何原因未获审批机关的批准或许
    可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实施,各方不承担不能履行的违约责任,各方为
    本次交易而发生的各项费用由各方各自承担。
    5、生效条件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各自公章后
    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6、正式协议签署
    除协议方共同协商同意另行约定的除外,于下列先决条件全部获
    得满足之日起20 日内,协议方正式签署增资协议:1)成飞集成本次发行的首次董事会已批准本次发行的预案;
    2)评估机构出具本次增资的正式评估报告;
    3)协议各方已履行了必要的对外投资批准程序。
    增资协议应对投资者及其增资金额及投资者的其他权利义务等事
    项予以具体约定,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不应与本协议相冲突,增资协
    议签署后即取代本协议。
    二、关联方概况
    在上述共同投资中,中航工业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成飞集成、
    中航集团、中航投资、裕丰投资及交易标的企业中航锂电均为中航工
    业下属单位或关联企业,因此上述增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洛阳市高新区春城路16 号飞航大厦5 楼
    主要办公地点:洛阳市高新区春城路16 号飞航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崇岭
    注册资本:13,500 万元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锂离子动力电池及相关集成产品的研制、生产、
    销售和市场应用开发;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法规规定
    应经审批或禁止经营的除外)
    成立日期:2009 年9 月14 日
    中航锂电系中国空空导弹研究院(以下简称“导弹研究院”)下属
    全资子公司,导弹研究院是中航工业举办的事业单位法人,因此中航
    锂电的实际控制人为中航工业。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及上述关联方本次对中航锂电进行增资,增资价格以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中航锂电的评估结果为准,遵循了公平、公正的
    市场交易原则。
    五、交易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资金将主要建设中航锂电的“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锂
    电池作为最具技术潜力的绿色二次电池,具有广阔的应用领域和发展
    前景,是我国新能源战略的重要构成。目前国家政策大力支持锂动力
    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锂离子动力电池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的
    核心组成将直接受益,相关行业面临良好的政策机遇和发展契机。基
    于新能源产业目前良好的政策环境与发展契机,公司拟通过本次增资
    参与中航锂电“锂离子动力电池项目”,使得公司能够快速进入锂离
    子动力电池这一具备巨大增长空间的领域,能够获得较好的投资收
    益。
    本共同投资尚在意向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本共同投
    资的最新进展情况,公司将会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 一O 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