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5 证券简称:上海家化 公告编号:临 2024-036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03 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
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002,273,797.80
元。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不超过 2024 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 1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按照公司目前总股本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0,257,663.8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8.5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1.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八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八届十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上方案。
1、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特此公告。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