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桂东电力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债券代码:151517 债券简称:19 桂东 01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世纪之光
诉讼案件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二审上诉人(一审被告)。
●涉案金额:认缴出资本金 8,000 万元及利息、本案诉讼相关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本案二审暂未开庭,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8 月 18 日,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传票》((2022)渝 0103 民初 26749 号)及相关起诉材料,重庆世纪之光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之光”)、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投集团”)就追收认缴出资纠纷一案(以下简称“本案”)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请求判令重庆亚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派实业”)向世纪之光缴付认缴出资本金8,000 万元及利息,公司对前述 8,000 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诉讼相关费用由二被告承担。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以网络开庭方式依法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
庭审理,并作出了一审判决/裁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0 日、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二、二审上诉情况
因不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渝0103民初26749号民事判决,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向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上诉状》,诉讼请求如下:1、依法撤销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渝 0103 民初 26749 号民事判决,改判驳回世纪之光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世纪之光公司承担。
近日,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件号:(2023)渝
05 民终 3723 号),本案将于 2023 年 05 月 09 日 09 时 30 分开庭审理。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案二审暂未开庭审理,最终诉讼及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影响需以后续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暂无法预计该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本案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备查文件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件号:(2023)渝 05 民终 3723 号)。
特此公告。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