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48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PC 项目)、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结项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实施完毕。
●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化学”或“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3,585.18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因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
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已实施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将该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3,585.18 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和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
监会”)审核通过了万华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016 年 8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7,629,255 股新股。
2017 年 1 月 6 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验
字(2017)第 000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 月 6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84.0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 37,735,849.06 元(不含税)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人民币 1,839,622.6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应 为 2,460,424,512.30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16,009,280.00 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2,344,415,232.30 元。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存入金额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 1606020529022678228 1,359,999,984.00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220831108026 400,000,000.00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12650000001026179 700,000,000.00
合计 2,459,999,984.00
二、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 扣除其他发行费
金金额 用后拟投入金额
1 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 146,225 140,000 135,805
2 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 41,502 40,000 40,000
3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 70,000 70,000 70,000
资金(注 2)
合计 250,000 245,805
注1: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40,000.00万元用于2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000.00万元(含税)后,2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实际到账金额为136,0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尚未支出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包括律师费190.00万元,验资费用5万元等均由该专户进行支出。扣除上述支出后,20.0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拟投入金额为135,805.00万元。
注 2:根据公司对 160953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有关
回复,公司拟使用其中 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三、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与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
六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03,855 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 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 41,972
2 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 11,883
3 偿还银行贷款 50,000
合计 103,855
(二)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16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和 16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
15,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
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和 6 月 20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和 10,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使用“20 万吨
/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
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使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
该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25 日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9年6月13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决议使用“2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3,000.00万元、“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9年6月14日和2019年6月17日分别使用募集资金23,000.00万元和7,000.00万元。2019年12月25日,公司将“2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7,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0年1月8日,公司将“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5,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0年6月1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18,000万元(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2,000万元、2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1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募投项目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开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