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0-2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的《2019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1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万
华化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
2016 年 8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万华化学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05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57,629,255 股新股。
2017 年 1 月 6 日,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和信验
字(2017)第 000002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7 年 1 月 6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84.00 元,扣除承销商发行费用 37,735,849.06 元(不含税)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费用人民币 1,839,622.64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应 为 2,460,424,512.30 元 , 其 中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16,009,280.00 元,股本溢价人民币 2,344,415,232.30 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9,774.98 万元,累计利息
资金 23,000.00 万元,利息收入为 13.09 万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
资金银行余额为 3,216.83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等不存在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花旗”)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分别与工商银行烟台分行、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华夏银行烟
台分行于 2017 年 1 月 19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设立
了募集资金专户。控股子公司上海万华科聚化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上海科聚”)在中国银行烟台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公司于 2017 年 2月 28 日与中国银行烟台分行、保荐机构及上海科聚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余额及存放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万元)
万华化学 工商银行烟台分行 1606020529022678228 3,186.35
万华化学 华夏银行烟台分行 12650000001026179 已销户
万华化学 中国银行烟台分行 220831108026 15.27
上海科聚 中国银行烟台分行 232531120239 15.21
合计 3,216.83
注:华夏银行烟台分行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26.36万元已按账户管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发行申请报告中对募集资金投向的承诺情况
根据经证监会审核的发行申请文件及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实施如下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扣除其他发
序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名称 行费用后拟
号 额 金金额
投入金额
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
1 146,225 140,000 135,805
(注 1)
2 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 41,502 40,000 40,000
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
3 70,000 70,000 70,000
资金(注 2)
合计 250,000 245,805
注1: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的140,000.00万元用于2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扣除相关发行费用4,000.00万元(含税)后,2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实际到账金额为136,000.00万元。
根据公司2017年2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尚未支出的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费用包括律师费190.00万元,验资费用5万元等均由该专户进行支出。扣除上述支出后,20.00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拟投入金额为135,805.00万元。
注 2:根据公司对 160953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有关
回复,公司拟使用其中 5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2、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50,000.00 万元,收到扣除发行费和其他费用后
金额为 245,805.00 万元。截止到 2019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9,774.98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为 213.17 万元,其中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56,963.89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3,000.00 万元,利息收入为 13.0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3,216.83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 1: 《2019 年 1-12 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德师
报(核)字(17)第 E00012 号),截至 2017 年 1 月 20 日,万华化学已经以自筹资金
投入“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和“归还银行借款”合计 91,972.00 万元。上海科聚以自筹资金投入“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合计 11,883.00 万元。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募
集资金 103,855.0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方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德师报(核)字(20)第 E00297 号)。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万华化学已经以
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方式投入“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19,597 万元。
2019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二次会议所审议通过的《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
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并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前完成等额置换。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针对上述置换发表了同意意见。
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不
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8
年 2 月 16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7 年 6 月 1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闲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6 月 15 日和 16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
15,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1 月 26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
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5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9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50,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1 月 18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8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8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使用“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5,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和 6 月 20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和 10,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于 2019 年 6 月 12 日前归还至募
集资金专户。
2019 年 1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40,0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2 日使
用募集资金 40,000.00 万元。该笔资金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