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9-93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
的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4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参见公司临 2019-10 号公告)。
公司于 2019 年 6 月 13 日召开的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23,000 万元、万华化学上海综合中心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7,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参见公司临 2019-62 号公告)。
2019 年 9 月 20 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进
展需要,公司将 2019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参见公司临 2019-84 号公告)。
2019 年 12 月 25 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进
展需要,公司将 2019 年 1 月 21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剩
余 35,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2019 年 12 月 25 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20 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的进
展需要,公司将 2019 年 6 月 13 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
7,000 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累计归还募集资金 47,000 万元(含本次),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23,000 万元募集资金将在到期日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