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8-122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华化学”)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合并方”、“万华化工”)事项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核准。根据规定,在公司审议通过本次吸收合并方案的股东大会上对《关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的方案的议案》(包括全部子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交易文件的议案》和《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之补充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等交易文件的议案》表决时均投出有效反对票并且持续持有代表该反对权利的股份(以下简称“异议股份”)直至现金选择权实施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同时在现金选择权申报期内成功履行申报程序的公司股东,可享有异议股份现金选择权。
公司于本公告发布同日发布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烟台万华化工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公告》(临2018-121号),决定采用网下申报方式实施本次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申报时间为2018年9月27日9:30-11:30、13:00-15:0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申报期间公司股票停牌。因此,公司股票将于2018年9月27日起停牌。公司预计于2018年9月28日刊登异议股东现金选择权申报结果公告并复牌,具体复牌时间以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