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18-37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李建奎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廖增太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董事MUSimon Xinming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寇光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鲍勇剑先生因出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委托独立董事张万斌先生代为行使现场表决签字权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
知,材料于会议召开时现场发放。
(三)本次董事会于2018年3月1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采用现场结合通讯
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9人,
董事李建奎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廖增太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MUSimon
Xinming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寇光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鲍勇剑
先生因出差通过通讯方式参会,授权委托独立董事张万斌先生代为行使现场表决签字权。
(五)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廖增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及监事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总裁报告》,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
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
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2018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提取2017年
前三季度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提取金额1,088,346,903.97元,
不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以2017年9月30日总股本2,734,012,800.00股为基
数,用2017年前三季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5元现金
红利(含税),共计分配利润总额为4,101,019,200.00元。
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后,基于2017年度经审计财报数据,需补提法定盈
余公积155,515,078.6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8,794,393,782.75元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本年度不再进行分配。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投资完成情况及2018年投资计划的报告》,
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报
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支付审计机构报酬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公司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定的审计收费标准是根据国际惯例,按照其合伙人和项目组其他成员的实际工作时间以及应用的技术水平与经验确定,2017年度支付国内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30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70万元(含增值税)。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票;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审
计服务机构,聘用期一年。
本项议案已经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
参见公司临2018-43号公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履行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本项议案关联董事廖增太先生、丁建生先生、李建奎先生、寇光武先生、郭兴田先生、MU Simon Xinming回避表决,其余五位董事参与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已经事前征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发表同意意见。
参见公司临 2018-40 号公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
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意见。
参见公司临2018-41号公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
以及子公司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合营企业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对合营企业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发表同意意见。
参见公司临2018-42号公告《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合营企
业提供担保以及同意子公司对合营企业提供担保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
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
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临2018-44号《万华化学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员工住房借款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办法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十七)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委托理财及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40亿元,且该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以滚动使用,但其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亿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前述额度范围内负责审批委托理财的具体事宜。
参见公司临2018-45号《万华化学关于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
该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票据质押的议案》,赞成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0票;
为盘活库存应收票据,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拟开展票据质押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拟使用的票据质押开票及融资的额度不超过70亿元,该额度可滚动使
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发放办法>的议案》,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办法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十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同意票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回报规划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参见公司临2018-39号《万华化学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以上第(二)、(三)、(四)、(五)、(六)、(七)、(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六)、(十九)、(二十)、(二十二)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