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309 证券简称 万华化学 编号:临2018-26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接到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通知,万华实业拟进行公司分立及整体上市相关工作,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12月5日临时停牌,并于2017年12月6日开市起连续停牌。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2017年12月6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临2017-75号)和2017年12月12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临2017-76号)。公司于2017年12月19日披露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临2017-77号),确定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股票自2017年12月5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满1个月,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尚未确定,有关各方正在进行进
一步的研究和论证,因此无法按原定计划复牌,按照《上市公司筹划重大事项停复牌业务指引》等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1月5日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于2018年 1月 5 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2018-02号)。
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公告了事项的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2017年12月26
日、2018年1月3日、2018年1月12日、2018年1月19日、2018年1月26日、2018
年2月2日披露的《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临2017-79
号、临2018-01号、临2018-04号、临2018-06号、临2018-12号、临2018-19号)。
停牌满2个月,根据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2018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议案》,并于
2018年2月5日披露了《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公告》(临
2018-22号),申请公司股票自2018年2月5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仍在进一步推进中,公司正在就本次事项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机构积极沟通,并与交易对手方就有关事项进行进一步协商。公司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需协调的相关方较多、工作量较大,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网站、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