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4-003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
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公司章程》修订条款公告如下:
序 原条款 修订条款
号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
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
1 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 托其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规定执行。 第一款规定的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
的人员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关系密切
人员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的提名、履职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部
门规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 事三名,设董事长一人,可根据需要设副董事长一人。
2 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董事 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
长一人。 至少应具备注册会计师(CPA)、高级会计师、会计学
专业副教授或者会计学专业博士学位等四类资格之一。
第一百一十七条新增内容:
公司应当每年召开至少一次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决定重大 的定期会议,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需召开全部由独立董
经营管理事项,需要公司党委会前 事参加的临时会议(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统称为
3 置研究讨论的,应事先提交公司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委会研究讨论,党委会研究讨论后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
形成书面意见。 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
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
表主持。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
和支持。
上述《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