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2-01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经营范围的议案》《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范围变更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未来公司焦化工艺过程中将有部分富余硫酸拟进入市场流通,为保证公司依法合规经营,需在公司现有经营范围基础上增加“危险化学品生产、仓储和经营”项目后,进一步办理各类相关资质证照,经营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特 许可项目:天然水收集与分配;特种
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 设备检验检测服务;检验检测服务;道路
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 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
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 (不含危险货物);公共铁路运输;货物
输;货物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 进出口;燃气经营;发电、输电、供电业
电、供电业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 务;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铁路机车车辆
铁路机车车辆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 维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矿产资源
修理;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依 (非煤矿山)开采;危险化学品生产、仓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储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经营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范围 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为准)***
金属制品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金
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 属制品研发;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
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技术服务、技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和试验发展;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 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道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路货物运输站经营;耐火材料销售;石 许可审批的项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
灰和石膏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 耐火材料销售;石灰和石膏销售;建筑用
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 钢筋产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 类化工产品);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销售;
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 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
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 及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污水处理
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设备修 及其再生利用;热力生产和供应;电气设
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金 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
属制品修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 金属制品修理;金属切削加工服务;金属
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 材料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钢压延加
加工;耐火材料生产;煤制活性炭及其 工;耐火材料生产;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
他煤炭加工;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 炭加工;炼焦。(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营活动)*** ***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详见《酒钢宏兴<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明细表》。
上述经营范围变更及《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尚需提交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0 日
附件:
酒钢宏兴《公司章程》修订前后对照明细表
序号 条款 修订前 修订后 备注
为规范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1 第一条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
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有资产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2 第一条 -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依
3 第二条 -
法开展经营活动,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党务工
4 第四条 -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公司是企业法人,自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
5 第五条 产权,对其动产、不动产和其他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自担风险、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
-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
6 第五条
务承担责任。
7 第五条 公司坚持依法治企,努力打造治理完善、经营合规、管理规范、守法诚信的法治企业。
公司投资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战略引领。服从服务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资本布局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