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21-03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10 月 21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
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张正展先生召集主持,
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9 人,实际表决的董事 9 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2)公司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保证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嘉峪关市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600 万元的项目贷款,期限不超过 9 年,宽限期 2 年(以贷款合同为准),贷款利率不高于人民银行公布的 5 年期以上 LPR 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制定<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