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57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 年 7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591.72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已完成了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7月17日为授予日,以3.85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67名激励对象授予591.7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授予实际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7日
2、授予数量:591.72 万股
3、授予人数:367 名
4、授予价格:3.8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拟授予数量与实际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完成登记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以及激励对象与公司公布的《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票数量(万股) 票总数的比例 日股本总额的比例
王召祥 董事、副总经理 18.00 3.04% 0.02%
季嵘鹏 副总经理 9.00 1.52% 0.01%
杨永忠 副总经理 9.00 1.52% 0.01%
魏陈云 董事会秘书 9.00 1.52% 0.01%
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及公司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 546.72 92.40% 0.49%
超过 363人)
合计(367 人) 591.72 100% 0.5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在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同时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述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解除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一)本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全部
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及解除限售安排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36 个月、
48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40%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 30%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410号):截止2024年7月15日止,公司已经实际收到367名员工缴纳的股权激励出资款合计人民币22,781,220.00元。所有认缴款项均以货币资金形式转入公司银行账户,因本次授予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股票,故公司股本总额不变。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于 2024 年 7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过户,并取得其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五、本次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普通股股票。因此,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数 本次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5,917,200 5,917,2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1,112,956,032 -5,917,200 1,107,038,832
总计 1,112,956,032 0 1,112,956,032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 2024 年 7月 17日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 591.72 万股。经测算,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 1,982.26 万元,2024 年-2028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 股份支付总费用
数量 (万元)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万股)
591.72 1,982.26 340.70 743.35 561.64 256.04 80.53
注:如上表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限制性股票成本将在管理费用/成本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