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1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天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天衡已连续 2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为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天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其辛勤工作和良好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3 人
2023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701 人
2023 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 人
2023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108,764 万元
2023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97,289 万元
2023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54,159 万元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
2022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3,684 万元
2022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6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周磊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 年
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 10 家。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2)拟签字会计师:费洁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5 年
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数量超过 10 家。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3)拟定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
执业资质:注册会计师
从业经历: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
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 10 家。
是否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是
兼职情况:无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上述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收)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审计收费
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2024 年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为 96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
为 71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 25 万元。2023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115 万元(其中年报
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2022 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 115 万元
(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35 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天衡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3 年,2023 年度为公司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
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天衡已连续 2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上述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天衡、中汇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沟通做好配合工作。
三、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发表如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公司拟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公正、专业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专业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是基于公司实际需求的合理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其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