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4-00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 3.7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委托理财的投资范围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二)委托理财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本次决议有效期及额度的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以内;单个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四)委托理财产品种类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现金管理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管理层决定拟购买的具体产品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执行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7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本议案在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所涉及的投资产品为金融机构发行的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收益情况由于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可能具有一定波动性。理财产品发行人提示了产品面临的风险包括本金及收益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投资风险、法律及政策风险、产品不成立风险、提前终止风险、信息传递风险、其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公司购买委托理财类产品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性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且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