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40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1 年 5 月 12 日,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
基数分配利润,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57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7,464,097.0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二、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说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28 元/股(含),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4,041.38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28,082.77 万元,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回购股份 2,462,380 股,且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至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含)期间,公司不会实施可能导致股本总额、证券类别、回购账户内股份数量等发生变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股份注销、股权再融资、股份性质变更等。
基于上述情况,预计截至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1,002,956,032 股,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合计有 2,462,380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据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能参与利润分配,公司参与 2020 年度权益
分 配 的 应 分 配 股 数变 动 为 1,000,493,652 股。 本 次 拟 分 配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57,464,097.02 元(含税),以此计算每股可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0.1574 元(含税,经四舍五入调整)。
三、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说明
根据前述情况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向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除了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以外的其他股东(合计1,000,493,652股)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1574 元(含税,经四舍五入调整)。详情请见公司将于近期发布的 2020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