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08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7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 314,772,058.71 元,按母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 278,352,478.25 元,
提取 2020 年度法定盈余公积金 27,835,247.8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025,307,699.65 元,减去 2020 年已向股东支付的现金股利 162,196,797.40 元后,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1,150,047,713.13 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整体财务状况,为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增加公司股票的流动性,让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0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7元(含税)。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2,956,03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7,464,097.02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的规模、发展阶段、经营能力相符合,兼顾了公司与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股东分享公司收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独立董事同意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客观反映公司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利润分配政策和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