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 2021-00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金额:认购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银创富”G款2021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特别版)(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价差结构) 7,000万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银创富”G款2021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特别版)(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价差结构)
●委托理财期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银创富”G款2021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特别版)(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价差结构)的产品期限为90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 经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0-004、2020-005、2020-016 号公告)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所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受托方 产品 产品 金额 预计年化 预计收益
名称 类型 名称 (万元) 收益率 金额(万
元)
“广银创富”G款2021
广发银行股 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
份有限公司 保本浮动收益型 性存款(机构版)(特 7,000 1.0%~3.6% -
别版)(挂钩中证500
指数看涨价差结构)
产品 收益 结构化 参考年化 预计收益 是否构成
期限 类型 安排 收益率 (如有) 关联交易
90天 浮动收益 - - - 否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的银行理财产品,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年度理财额度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对每一笔理财业务,都在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授权的额度内执行。公司对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银行资质、流动性进行评估,选择风险较低的产品;公司将及时分析理财产品的相关情况,防范财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银创富”G款2021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特别版)(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价差结构)
(1)产品名称:“广银创富”G款2021年第67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机构版)(特别版)(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价差结构)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
(3)产品期限:90天
(4)产品认购日期:2021 年 3 月 24 日
(5)预期年化收益率:1.0%~3.6%
(6)收益起算日:2021 年 3 月 26 日
(7)产品到期日:2021 年 6 月 24 日
(8) 认购金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委托理财的投向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银创富”G款2021年第67期人民币
结构性存款(机构版)(特别版)(挂钩中证500指数看涨价差结构)。
(四)风险控制分析
1.为控制风险和资金的安全,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
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
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
2.公司内控审计部负责对上述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4.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成立时 法定 注册资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 是否为
名称 间 代表 本(亿 主营业务 人 本次交
人 元) 易专设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
期贷款;办理结算 ;办理票据贴现;
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
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
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 主要股东为中国人寿
广 发 银 行 保险箱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
股 份 有 限 1988 年 尹 兆 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 7月8日 196.87 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票据 否
君 的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外汇信用卡的发行;买卖和代理买卖 财政部。
股票以 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发行和
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
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代理国外信用
卡的发行及付款业务;离岸金融业
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
(二)受托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亿元)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6,327.98
净资产 2095.64
项目 2019年1-12月
营业收入 763.12
净利润 125.81
(三)上述理财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本公司同受托方保持着理财合作业务关系,未发生未通兑现或者本金和利息损失的情况,上市公司查阅了受托方相关工商信息及财务资料,也关注了与受托方有关的舆论报道和相关信息,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理财业务开展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20 年 9 月 30 日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1,905.17 298,180.82
负债总额 69,345.94 63,35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066.18 32,455.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32,028.26 225,181.7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8,436.07 42,912.14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金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总资产比例为
2.24%,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比例为 3.02%。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资产负债
率为 22.23%。截止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货币资金余额为 19,648.66 万元,本次购买
理财产品的金额占公司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 35.62%。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且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公司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