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3-11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99)。
近日,公司收到大华所出具的《关于变更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华所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委派段奇、高晓普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赵金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为公司的审计服务项目提供复核工作。鉴于原项目合伙人段奇离职,大华所委派胡晓辉为项目合伙人,负责公司 2023 年
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继续完成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信息、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胡晓辉,于 2006 年 5 月成为
注册会计师,2008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 10 月开始
在大华所执业,2023 年 12 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胡晓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符合定期轮换的规定,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