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曙光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3-068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参加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监事会成员为公司相关
股东于 2022 年 5 月5 日自行召集的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
举、并经法院判决以上股东大会决议生效的新任监事会成员,即刘
建国、张国林,以及职工监事李洪艳。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第七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
上作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
向公司监事刘建国、张国林,职工监事李洪艳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 3 名监事参加表决,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监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前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 2024 年 12 月 27 日届满。鉴于公司
第一大股东已变更为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治理,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拟提前进行换届选举。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 1 名。经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维梓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推荐,监事会同意提名王萍、鞠翔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刊登于 2023 年 8 月 12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