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600303 编号:临 2021-066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第八条中关于“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以电
话及电子邮件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亦于本次会议上做出了相应说明。会议应有 8 名董事表决,实际表决 8 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胡永恒先生、宫大先生、张宏亮先生、徐海东先生、于永达先生、吴满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见附件)。
董事会将把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胡永恒先生、宫大先生、张宏亮先生、徐海东先生、于永达先生、吴满平女士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意上述 6 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赵航先生、徐志华先生、张芳卿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履历见附件)。独立董事提名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的有关材料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赵航先生、徐志华先生、张芳卿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同意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1 日
附件 1: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
1、胡永恒,男,1975 年 4 月出生,MBA/EMBA,历任伟创力(嘉
汇)电子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豪威科技集团总经理,深圳霸王集团总裁兼首席执行官,哥顿投资控股集团总裁,大通集团总裁,中国广厦控股集团总裁等职;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宫大,男,1978 年 2 月出生,青岛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本
科,上海理工大学动力机械及工程专业研究生,同济大学机械制造及自动化专业博士。历任北京恒通华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总监,华泰汽车集团研发中心副主任、采购中心总监,华泰汽车集团副总裁;现任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张宏亮,男,198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诺丁汉特伦特大学学士学位、拉夫堡大学研究生、长江商学院 EMBA、北京大学经管学院后 EMBA。现任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董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徐海东,男,1970 年 5 月出生,大专学历,历任武警北京总
队战士,包头市郊区农业局职工,包头市恒通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包头市恒通金安制造厂员工;现任鄂尔多斯市华泰汽车车身有限公司总经理、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于永达,男,1952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清华大学公共
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经济合作研究所所长,国际战略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所长,清华大学资源能源
与可持续研究院副院长,南方基金独立董事,威海商业银行独立董事,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资深客座教授,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荣誉教授等职;现任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中国公共领导力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绩效考核中心副主任,国际区域科学学会荣誉理事,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是中国政府创新优势集聚、经济社会发展优势集聚、企业发展优势集聚理论创始人。
6、吴满平,女,汉族,1984 年 7 月出生,北京大学本科学历,
法学学士;拥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基金及证券从业资格。历任香港林建雄律师事务所广州代表处律师助理,亿利资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副总监尼日利亚国家副代表,昆明星耀集团法务总监职务;现任华泰汽车集团法务总监职务。
7、赵航,男,1955 年 7 月出生,大学本科,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曾任全国汽车标准化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理事、中国汽车工程学会副理事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会长、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现任中发联投资公司董事长、中国一汽股份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中国重汽(香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赛晶电力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8、徐志华,男,1969 年 12 月出生,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公共
管理硕士,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硕士。曾任中央纪委副司长、交通部纪
检组副组长;现任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张芳卿,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国煤炭经济学院管理工
程本科学历。曾任政协包头市昆都仑区第七届委员会委员,包头市神头稀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包头市玺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顾问,包头市融和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曾在山东润德会计师事务所和内蒙古中证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审计工作。现任包头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财务顾问,内蒙古科技大学管理工程副教授。